商标驳回,指在商标关联权利人未主动要求的情况下,商标审查员依职权对有违商标法的商标申请下发通知、不予注册的情况。 商标的实质审查阶段一般是从两个方面对申请商标进行审查: 一是**理由审查,如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注册; 二是相对理由审查,主要审查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。 由于国内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总体偏低,国内商标权人往往对被“驳回”的商标抱有做复审会“花冤枉钱”的心理。然而,在很多国家,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可能性并不大。而且,即使被驳回,通过驳回复审使申请商标获得保护的可能性也非常大。 对于商标申请,很多国家官方不会审查是否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,也不会因为存在在先商标驳回商标申请。因此,具有显着性的商标,即使在中国基于在先商标问题而被驳回,在没有相对理由审查的国家,却能够被顺利核准公告。在公告期内,若没有在先商标权利人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的话,该商标就能够被核准注册。 对因为进行相对理由审查、常出现驳回申请情况的国家或地区,商标权人是否应该避而远之?现在解析一下这些国家的驳回及复审现状: 1.美国:一半的驳回是因为审查员认为商品/服务不规范,因商品/服务问题进行驳回复审的费用较低,成功率几乎能达到**; 2.印度:该国商标总体驳回率非常高,多由于商标缺乏显着性和存在在先冲突商标等,审查员下发驳回通知的比例能达到申请量的70%以上,但复审基本能通过。 3.泰国:该国总体驳回申请中,只有20%左右稍难通过,其余80%的驳回,属于复审成功率能达到95%以上的申请,主要驳回依据是因为商品/服务不规范、要求放弃商标部分要素**权、要求解释商标含义这三大类。总体分析,驳回理由较难被说服的商标申请总量,占国内商标权人在泰国商标申请总量比例小于8%,驳回“难”点不多; 4.马来西亚:该国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**失败率5倍以上; 5.日本:该国因商品/服务不规范和其他原因被驳回的案件各占一半。然而,较特别的是,在这个发达国家中,笔者接触的上百件各种类型复审案例中,尚无彻底失败的复审案例; 综上所述,我们能明显看出,对比国内商标申请,海外商标驳回往往更容***,国内商标权人可以放心。 更多关于海外商标申请事宜请联系登尼特李女士 Q Tel:028-86676605 Add: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